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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125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01256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96页男式春秋西裤图片样式是平腰头,现场实际看样为宝剑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2.招标文件第53页,服装生产过程照片评分中:投标人按照第五章供货要求的“一、需求明细表” 中“详细图片”内容,至少准备本次投标服装(165/88 女 175/96 男)每个品类的制作过程中的十个环节图片并一一对应。未在标书中找到第五章供货要求的“一、需求明细表” 中“详细图片”内容,请澄清。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款式、配置要求,按服装规格(165/88 女,175/96 男),制作样衣,具体细节由投标人自行掌握、发挥,并提供相关服装生产过程照片,参与评分。

 

3.招标文件第53-54页3.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含面料:面、里料成分、克重、纱织、密度、甲醛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等各类物理性能),其中里料是否只需检测成分?

回复:涉及里料的服装也需检测以上各类物理性能。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产品符合性承诺中“提供得 5 分,不提供或者提供承诺内容和以下承诺内容有区别或降低不得分。”该评审因素满分为6分,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产品符合性承诺”评审标准中“提供得 5 分,不提供或者提供承诺内容和以下承诺内容有区别或降低不得分。”现修改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得6分,不提供或者提供承诺内容和以下承诺内容有区别或降低不得分。”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51-6284310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

202462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附件: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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