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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践·图文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05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践·图文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BZ00510 主动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五、其他要求—“4.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监理业绩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力,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现修改为: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监理业绩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力,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投标人疑问回复 1.请问,我司一项业绩公开招标以及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都显示是完整的一个项目,但签合同时分了两个合同签订,故导致单一合同面积不够,请问这样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要求,非单个项目要求,故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合肥*务中心第二办公区 邮编:230000 联系人:完工 电话:0551-62834360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77、66223831 2024年3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