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HZ00737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89项货物名称更正为“汤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90项货物“两用筷架”第1项参数更正为“规格:常规”;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96项货物“金头磨砂筷”第1项参数更正为“规格:常规”;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111项“卡式炉”第1项参数更正为“尺寸:(约)33cm*27cm*8cm;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113项货物名称更正为“拌饭锅”;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42项货物“商用洗碗机”第5项参数更正为:洗碗机电路控制板、304不锈钢板均依据GB/T 2423.16-2022标准,检测结果为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带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更正为: 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根据方案的售后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性,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响应时间及时、响应程度高、解决问题措施全面细致,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 2、售后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响应程度较高、解决问题措施较为全面细致,方案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 3、响应时间较长,解决问题措施细节有待提高的,得1分; 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3分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实力”更正为: 投标人实力 1、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厨具类的科学技术研究类奖励(或荣誉或鉴定)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质量奖的,得2分,最多得2分。 3、投标人具有*部门颁发的专精特新企业的, (1)地市级颁发的,得1分, (2)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得2分。 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分计分一次,最多得2分 4、投标人所投任意产品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目录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部门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0-9分 (九)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实力”更正为: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查询截图。 0-4分 (十)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05月29日10点00分; (十一)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11货物“炊用燃气大锅灶”第13项参数的疑问。
答:该项参数属于评分项不属于初审项,参数内容属于常规要求,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多于3家,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24货物“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第4项和第5项参数的疑问。
答:两项参数均属于评分项不属于初审项,参数内容属于常规要求,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两项要求的品牌多于3家,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42项货物“商用洗碗机”第6项参数的疑问。
答:该项参数属于评分项不属于初审项,参数内容属于常规要求,参数中已明确与水接触的主要部件范围包括内壁、堵头、发热管、硅胶圈、波纹管等。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多于3家,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127项货物“双区静电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第2、3、4、5、6项参数的疑问。
答:四项参数属于评分项不属于初审项,参数内容属于常规要求,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多于3家,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疑问。
答:该项评分内容和标准已进行细化和量化,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六)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所投标产品安全性与环保性”第2项的疑问。
答:该项评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所投标产品安全性与环保性”第3项的疑问。
答:该项评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且经采购人市场调研满足此项要求的品牌多于3家,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所投标产品安全性与环保性”第4项的疑问。
答:该项评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九)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免费质保期”的疑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免费质保期,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免费质保期作为评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90号
联系方式:0551-63537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5.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