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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南岗镇华丰小区物业管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南岗镇华丰小区物业管理

招标项目编号:2024GXJYFW00044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28

评审日期:2024年67

高新区南岗镇华丰小区物业管理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乔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3566号蜀峰湾12幢402室

报价金额:人民币 叁拾伍万叁仟柒佰元整(¥353700.00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1588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551-653935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1-65311175

公示期:2024年67日至2024年61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304室,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551-65311175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551-65393514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复议或行*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67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及开标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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